12月19日,北京常德企业商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京举行,会议通过了监事长周元法所作的《北京常德企业商会第二届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现予公布,全文如下:
北京常德企业商会第二届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周元法
尊敬的各位会员代表:
我受北京常德企业商会第二届监事会的委托,代表第二届监事会作工作报告。北京常德企业商会第二届监事会共由三位监事组成,分别是周元法、赵帆、谭玲,系由商会在2019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三位监事共同组成的监事会会议选举了周元法担任监事长。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2019年12月至2024年12月,现第二届监事会任期满一年了,现将一年来工作报告如下,提请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一、依法依章行使规定职权,严格履职,监督和支持商会理事会及商会主要负责人顺利开展商会工作。
根据《北京常德企业商会章程》规定,监事会在商会内行使如下职权:1、选举产生监事长;2、列席理事会,列席会长办公会和会长常务办公会,了解和监督商会发展规划和重大事项决策过程;3、监督本会及领导成员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4、督促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和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5、对负责人、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对本会成员违反本会纪律﹑损害本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6、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对本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7、对本会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研究并监督执行。8、向党建领导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9、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换届一年来,监事会全体成员在监事长周元法的带领下,依法依章行使前述规定职权,严格履职,监督和支持商会理事会及商会主要负责人顺利开展商会工作,在商会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重大事项决策过程随时建言献策,依法进行监督,保证了商会工作一切顺利,未出现任何违法违纪的事情。
二、根据《北京常德企业商会章程》规定,加强监事会规范管理,制定了《监事会工作制度》,积极贯彻监事会会议,建立健全内部机制。
监事会换届之后,根据《监事会工作制度》,加强监事会规范管理。同时积极贯彻监事会会议,建立健全内部机制。2020年,由于疫情的影响,监事会召开了2次线上监事会议,每次会议全体监事都能准时出席,在监事长周元法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民主协商制原则对商会相关事务的监督管理进行讨论表决。监事长和两名监事分别列席了商会召开的所有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和会长常务办公会等,对商会至今的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在多次商会理事会会议和常务会长办公会上,监事会成员特别是周元法监事长始终坚持原则,预防为主,对商会理事会和常务会长办公会的重大决策过程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确保了商会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三、在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组织的历次年检过程,积极按照业务主管机关的要求履行职责, 对商会审计报告和年度工作报告提出审查意见,确保了商会年检顺利通过。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商会负责人及理事在履行职务行为时有违反商会章程及有损商会利益的行为,商会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和业务活动,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商会拥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财务运作规范,商会的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商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组织的年检过程,积极按照业务主管机关的要求履行职责, 对商会审计报告和年度工作报告提出审查意见,并就商会2019年年检报告的编制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及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的要求作出实事求是的判断,认为理事会和秘书处理念工作总结到位,工作计划务实可行,确保了商会三年年检都顺利通过。
综上所述,监事会自缓解以来,严格履行了《北京常德企业商会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责,对商会各事项的开展和运行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有力地保证了商会各机构各项活动有序、合法、合规开展,在监事会的监督下北京常德企业商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商会章程的要求召集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理事会能认真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理事会在商会重大问题决策上维护商会的根本利益;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负责人在工作中,做到了认真谨慎、勤勉尽责、廉洁自律,为商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努力,商会依照章程有序开展会员单位交流、经验总结、走访考察和相关服务工作,商会工作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章程要求,为促进会员企业在京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新一届监事会将继续秉承坚持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原则,保证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
特此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