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纪要
时间:2024年7月29日14:30-16:30
地点:常德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会议室
参加人员:倪正东、刘湘之、周元法、谢泽敏、孙松柏、林刚、刘志波(委托徐联军代表)
主持人:谢泽敏
记录人:徐联军
议题:讨论和制定换届选举规则,审查会员资格。
应到7人,实到7人,符合要求。
议程及决议:
1 一致推选倪正东担任换届选举委员会主席。
2 明确换届选举委员会的八项工作职责: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换届选举重大事项;组织梳理会员名册,按章程审核会员资格条件;组织提名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理事、监事建议人选;讨论通过换届选举相关材料;向业务主管单位、党建领导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报送换届选举材料和负责人候选人建议名册;发布公告,向全体会员告知换届选举相关事宜;主持换届选举大会,公布选举结果;其他与换届选举相关的工作。
3 确定以下工作原则和标准:
3.1 议事和工作原则:民主、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如有分歧,现场举手表决,三分之二多数同意通过。
3.2 会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现象包括:个人会员、在北京无固定住所、非常德籍、公司注销吊销、公司暴雷、个人失信、个人有债务纠纷且对商会造成不良影响、其他严重影响商会声誉的行为等。
3.3 对于现有的非北京登记注册企业,担任企业非董监高职务的代表人,如果能够继续关心和支持商会发展,积极履行会员责任和义务,且无3.2中其他不合格现象者,经商会换届选举委员会三分之二多数以上同意,可以继续成为第三届会员。
3.4 明确新会员入会条件:遵守章程,愿意履行会员责任和义务;正常经营的在京注册登记企业;代表人是常德籍且担任企业董监高成员;非失信人员;关心和支持家乡建设。
3.5 按照主管单位要求,逐步弱化区县概念。
4 确定监事标准:
4.1 监事会一共3人,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成员中要求具备财务和法务知识。
4.2 关心和支持商会发展,正直、有公益心和责任心,按要求参加监事会议,履行职责。
4.3 监事长标准:在商会有一定影响力和声望,正直、有公益心和责任心,由监事会推举产生。
5 讨论及明确理事标准:
5.1 会员入会条件+在本行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遵守章程,履行理事职责和承担义务。
5.2 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人数一般不超过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6 讨论及明确负责人标准:
6.1 商会负责人包括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监事长,总人数一般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6.2 负责人基本任职条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会员入会条件+不超过65周岁+个人社会信用和口碑良好+在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关心商会发展+履行负责人职责,最终需要通过上级部门政治审核。
6.3 会长基本任职条件:在所在业务领域和家乡,均有极高的影响力和良好的口碑,得到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推荐。
6.4执行会长基本任职条件:1-2人,由会长提名,从副会长中产生,理事会举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6.5 常务副会长基本任职条件:有较高社会影响力,企业年营业收入5000万以上,能积极发展会员。由换届选举委员会提名,从副会长中产生,理事会举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6.6 副会长任职基本条件:同6.2负责人基本任职条件。
6.7 秘书长基本任职条件:实行聘任制,要求常德籍,在商会有一定影响力,有责任心,公益心和专业能力。由换届选举委员会提名,理事会举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7 建议会费标准(5年每届):会长25万,执行会长15万,常务副会长10万,副会长3万,理事6000元,会员3000元。
8 梳理和通过《会员名册》,择日公示。
9 确定下阶段重点工作:确认并公示《会员名册》; 广泛征求意见,9月底召开第二次会议,提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监事长、监事候选人建议人选。
北京常德企业商会
2024年7月29日